线框中的选定床
平滑和着色视图中的选定床
最基本的选择技术是使用鼠标或鼠标与按键配合使用。
要选择对象,请执行以下操作:
单击工具栏上的其中一个选择按钮:“选择对象”、“按名称选择”、“选择并移动”、“选择并旋转”、“选择并缩放”或“选择并操纵”。
在任一视口中,将光标移到要选择的对象上。
当光标位于可选择对象上时,它会变成小十字叉。
对象的有效选择区域取决于对象的类型以及视口中的显示模式。在着色模式中,对象的任一可见曲面都有效。在线框模式中,对象的任一边或分段都有效,包括隐藏的线。
当光标显示为选择十字叉时,单击以选择该对象(并取消选择任何先前选择的对象)。
选定的线框对象变成白色。选定的着色对象在其边界框的角处显示白色边框。
要选择所有对象,请执行以下操作之一:
选择“编辑”菜单 >“全选”。
这将选择场景中的所有对象。
在键盘上,按下 Ctrl+A 键。
要反转当前选择,请执行以下操作之一:
选择“编辑”菜单 >“反选”。
这将反转当前选择模式。例如,假定开始时在场景中有五个对象,已选定其中两个。选择“反转”后,这两个对象会取消选择,而其余对象被选定。
在键盘上,按下 Ctrl+I 键。
要扩展或减少选择,请执行以下操作:
按住 Ctrl 键的同时单击以进行选择。
这将切换所选对象的选择状态。使用此方法可以选择或取消选择对象。例如,如果已选定两个对象,然后按 Ctrl 键并单击以选择第三个对象,则第三个对象将被添加到选择中。如果此时按 Ctrl 键并单击三个选定对象中的任一个,则会取消选择该对象。
提示:此外还可以在单击时按住 Alt 键,从所做选择中移除对象。
要锁定选择,请执行以下操作:
选择对象。
单击状态栏上的选择锁定切换以启用锁定选择模式。
锁定选择时,可以在屏幕上任意拖动鼠标,而不会丢失该选择。光标显示当前选择的图标。如果要取消选择或改变选择,请再次单击“锁定”按钮禁用锁定选择模式。空格键是用于锁定选择模式的键盘切换。
要取消选择对象,请执行下列操作之一:
在当前选择以外的任意空白区域单击。
按住 Alt 键,然后单击对象或在此对象周围拖出区域以取消选择它。
按住 Ctrl 键并单击以取消选择选定对象。此操作也可以选择未选定对象。
选择“编辑”菜单 >“全部不选”以取消选择场景中的所有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