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命令出现在主工具栏、“编辑”菜单和状态栏的四元菜单上。
选择的最简单方法是启用“选择对象”模式,然后单击视口中的对象(或围绕对象拖动鼠标)。虽然这种方法简单,但在选择多个对象时却不起作用,尤其是在拥挤的场景中。使用其他工具,可以按名称选择对象、过滤出要选择的对象类型,以及创建可重复选择的命名选择集。
选择对象的基本知识
孤立当前选择
选择浮动框
以下是默认情况下主工具栏上显示的选择命令。
选择对象
“按名称选择”按钮
矩形选择区域
圆形选择区域
围栏选择区域
套索选择区域
绘制选择区域。
选择过滤器列表
窗口/交叉选择切换
命名选择集
“窗口/交叉选择”切换确定区域选择选项(位于工具栏上)的行为方式。
以下是默认情况下“编辑”菜单上显示的选择命令。这是对工具栏选择命令的补充。
全选
全部不选
反选
选择方式
按颜色选择
按名称选择(“编辑”菜单)
区域
区域窗口
区域交叉
编辑命名选择
选择锁定切换位于状态栏上。在对选择进行大量编辑,且不希望由于误操作而选择其他对象时,锁定选择非常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