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图”菜单 >“撤消视图更改”或“重做视图更改”
键盘 > Shift+Z(撤消)或 Shift+Y(重做)
“撤消视图更改”会取消对当前视口的最后一次更改。“重做视图更改”会取消当前视口中的最后一次撤消。
这些命令的作用类似在主工具栏和“编辑”菜单上的“撤消”和“重做”,但却在一列不同的事件上操作。它们会影响对视口所做的更改,而不影响对视口中的对象所做的更改。
当您无意中将视图放大得太近或向错误的方向旋转导致视图无法使用时,可以使用“撤消视图更改”和“重做视图更改”。您可以一直后退直到再现可以使用的视图为止。对于多重命令,使用键盘快捷键更方便。
您也可以通过右键单击视口标签并选择“撤消视图”或“重做视图”来访问视图更改的“撤消视图更改”和“重做视图更改”功能。对此视口所做的最后一次更改将会加以显示(例如,“ 撤消视图缩放”)。每个视口都有其自己独立的撤消/重做堆栈。
摄像机和聚光灯视口使用基于对象的撤消和重做,因为更改视口实际上是更改摄像机或聚光灯对象。在这些视口中,使用“编辑”>“撤消”(Ctrl+Z) 或“编辑”>“重做”(Ctrl+Y)。